云上潜江报道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了《潜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原《办法》于2010年出台,已执行10余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一批法律法规相继进行了修订。同时,中央、省对新时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之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职能发生了变化,原《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办法》修订工作。通过前期调研、专题讨论、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反复修改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办法》共7章47条,主要针对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水资源配置与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水资源强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切实落实好新的治水方略、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必将对我市水资源管理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的需求、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