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潜江市某加工厂诉被告梁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因是被告梁某欠该加工厂的大米款79890元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市人民法院。
但是,该案在审结过程中遇到了“送达难”。熊口法庭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先向被告梁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被告梁某通过手机签收成功。开庭当日,被告梁某未到庭,承办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原告的陈述、提交的证据查明相关法律事实之后,依法作出了民事判决书,但在向被告梁某送达判决书的过程中,被告梁某拒接法庭工作人员的电话。后来,法庭工作人员便将判决书向被告梁某所在地广西进行邮寄,快递显示退回妥投,原因是被告梁某拒收。
为了尽快完成判决书的送达,让判决书早日生效,以便原告后续申请执行,法庭工作人员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黄某进行沟通,给黄某出了一个主意,让黄某以自己私人的名义给被告梁某邮寄一盒小龙虾,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把判决书与小龙虾一起邮寄给被告梁某。果不其然,没过几天便显示被告梁某已成功签收邮件。至此,送达任务圆满完成。(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