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遗中心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市非遗中心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潜江灯会”的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

潜江灯会,是湖北潜江地区春节、元宵期间,广大民众自发参与,通过花灯赏玩赛巧、民俗游街闹春、商贸赶集等活动,以酬神祈福、庆节娱人为目的,具有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重要价值的综合性传统民俗文化活动。

其历史悠久,在唐《酉阳杂俎》、宋《太平广记》、明《玉芝堂谈荟》、清《荆州府志》《潜江县志》等古籍中均有灯会活动记载。

潜江灯会的核心区域位于园林城区,近年来活动范围逐渐扩展到周边10多个乡镇。潜江民间自发组织了花灯研究会,举全市之力,相继举办了21届大型灯会,再现灯如海、人如潮的欢乐盛景。

市非遗中心隶属于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工作。该中心于2005年开展工作,开展了大量的潜江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

经市非遗中心组织申报,全市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5项,其中“江汉平原皮影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23项、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123项。

近年来,该中心分别获得“全国非遗保护先进集体”“湖北最美非遗保护中心”“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