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定于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及范围

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10:00—10:15;

试鸣范围:城区范围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识别三种防空警报。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