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纠纷调解室 庭前温情调解化纠纷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金晓丹)今年3月,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成立“小龙虾”纠纷调解室。近日,“小龙虾”纠纷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小龙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握手言和、当庭履行、重归于好,真正达到了高效调解、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陈某于2017年承包了熊口镇洪庄村的土地493.5亩。2019年1月,陈某将其中的34.5亩转租给何某、31.79亩转租给宋某,并分别与何某、宋某都签订了为期4年的《虾稻共作承租合同》,何某和宋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年的租金后,就以养虾行情不好,未赚到钱为由拒不支付剩余租金。原告陈某认为何某、宋某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要求何某和宋某支付违约金,故诉至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庭前调解中了解到,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若不是因为此次纠纷,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受疫情影响,何某和宋某要求陈某降低租金,但协商未果。何某和宋某一气之下就扬言,如果陈某不降低租金,就不再继续承租。陈某以为二人准备毁约,无奈只能重新管理农田,自己养虾。而何某和宋某认为是陈某自己进场养虾,违约在先,所以没有继续支付租金,更是不愿意承担违约金。双方一度僵持不下,为争一口气,互不退让。

承办法官随即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一方面站在法律的角度作释法说明,明确告知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分析疫情对市场的实际影响,从朋友的角度劝慰当事人,互让一步,朋友情分仍在,争一口气,反而得不偿失。经过承办法官4小时的努力,陈某、宋某、何某三人终于“破防”了,决定各退一步,放下恩怨、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完毕。

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自成立“小龙虾”纠纷调解室以来,一直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通过“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处理小龙虾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所产生的纠纷,让“小龙虾”纠纷调解室持续发光发热,为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