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44号)

通  告

(44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境外输入病例,我省周边也出现疫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在密闭空间和公共场所要坚持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境外来(返)潜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严格按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实行闭环管理。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医疗机构、学校、商超、宾馆、福利院、养老院、文化娱乐场所、交通场站、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测温、戴口罩及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

四、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将疫苗接种对象从18-59岁人群扩大到18岁及以上所有人群。广大市民要响应号召,主动接种,加快构建我市人群免疫屏障。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