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40号)
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26日)在潜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以情留工,让外来务工人员留在潜江安心过年。
二、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多种形式“送温暖”活动;鼓励用工企业为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红包”,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年夜饭,让留潜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
三、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在建项目的外地务工人员,每人给予500元留潜节日补贴。由企业汇总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发放。
四、对春节期间企业自主新招非潜江籍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招工补贴。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向市人社局申报发放。
五、春节期间企业组织留潜外地职工参加以工代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80元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落实。
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直播带岗”活动,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鲜明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推进求职招聘线上线下双渠道运行,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
七、全市博物馆、图书馆、市民体育中心、青年之家等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留潜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线路(2月11日—17日);凭身份证及健康绿码可免费游览市内景区景点(2月11日—26日);凭市内企业务工证明在全市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健康体检七折优惠(2月14日—21日);可免费获得20G/人的流量包(2月1日—10日发放,由企业汇总后报市经信局组织落实)。
八、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村(社区)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九、对春节期间留潜过年的外地困难务工人员有医疗、生活、居住等需求的,及时给予临时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安排、提供临时住所等服务保障。由各区、镇、街道汇总后报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组织落实。
十、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全市居民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积极营造就地过年的良好氛围,落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