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司法局“减证便民”增强群众获得感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夏丽娜)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工作,日前,潜江市司法局率先取消“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承诺”,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度。

过去,法律援助申请者需要提交家庭经济状况等各种书面材料,费时费力。改革后,申请者只要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不仅大大节省了申请人往返申请的时间,也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

近日,潜江市首宗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获得批准。“只要签署承诺书,就不用来往奔波补交证明材料,太快太方便了!真是便民好举措!”接到潜江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做出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受援人曾先生激动不已!曾先生到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时,书面承诺其本人属于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随后,市司法局根据其书面承诺及时进行核查,并马上为其办理受理审批手续,指派承办律师。“原来我还要跑回竹根滩老家开证明、拿材料、盖章签字,至少要一个星期才能办完;现在,签完承诺书后,司法局当天就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我的案子。”曾先生说。

如何确保经济困难书面承诺的真实性?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实际和申请人的书面承诺情况,综合采取制作谈话笔录、电话核实、走访调查、信息共享、发函委托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强化司法局审查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还会提醒申请人,若作虚假承诺,不仅会终止法律援助,还将被列入法律援助机构失信者名单,其失信情况也将被函告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另外,法律服务费用将一并追偿。截至日前,市司法局共收到经济困难承诺书7份。同时,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推进“一次办好”制度,简化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和审批流程,真正做到了“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批、一次性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