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昌睿 吴浩然)1月5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鄂人〔2009〕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因公死亡的工作人员遗属补助由875元调整为970元;遗属居住城市的由815元调整为900元、居住农村的由650元调整为720元,遗属孤身一人的也做了相应的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