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建立健全四个工作机制推进特困供养政策落实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何普轶)12月24日,笔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特困供养政策落实,在提升供养救助标准、依规开展救助供养、加强对象生活质量监督和劝导不宜居家供养对象入院供养等四个方面,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质量。

落实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坚持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量化调整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2倍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的标准,从4月1日起,对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目前,我市城市特困人员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80元、1480元和2230元;农村特困人员相应的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36元、1036元和1990元。相比去年,平均增幅达10%。救助供养标准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了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

实现依规救助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三个方面的条件,按照程序精准认定并实施救助。当对象出现死亡或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供养救助条件时,将及时调整清退。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特困供养人员共计1612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7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535人。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2020年全年累计发放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分别达149.39万元和1934.88万元。特别是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民生造成的影响,对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物资补助资金和连续11个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别达51.69万元和378.59万元。

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监督机制。市民政局加强推进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定期走访工作,了解委托照料责任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义务的履行情况,探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建立区镇处民政工作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联合走访探视制度,对走访发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要求托照料责任人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衣食住医护等方面的基本民生。

实施不宜居家供养特困人员集中托管机制。积极劝导和动员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当地农村福利院,实现集中托管,确保其生活质量。今年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安排19名不宜居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转至当地农村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