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你们工作效率真高!昨天下班之前打电话投诉,今天早上就处理好了。”8月29日,消费者张先生将一面写有“快速维权,贴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感谢该局工作人员快速高效为其维权。
8月27日,张先生到市区某电影院看电影,心想前期购买的电影卡内还剩余额28元,再补2元就可以看场电影,没想到买票时,却被影院营业员告知,必须充值100元才能继续消费。“明明充值2元就可以看场电影,为什么一定要高额充值呢?”越想越气的张先生拨打12315投诉电话,请求市市场监管局为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立即将该投诉转到影院所在辖区原西城工商所。原西城工商所工作人员迅速与电影院取得联系,发现消费者所述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该电影院要求张先生必须高额充值,否则不让其使用卡内余额的行为,有强制交易之嫌。同时,该电影院销售的电影卡,卡上并无余额不够时的使用细则,也未在售卡时对消费者作出相关说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规定,电影院要求张先生高额充值的做法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最终,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电影院同意张先生下次消费时可补足票价后用卡买票,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