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范区 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出炉

记者10月1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40条授权事项包括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

例如,其中,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大科学计划管理机制等内容均在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

“实施方案和授权清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实施方案重在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授权清单重在具体落实。二者前后呼应、互为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国新办18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授权清单在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部署,结合深圳改革发展实际,分批次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宁吉喆指出,授权清单是改革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综合授权有别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授权清单是批量授权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方式方法创新的重要体现。“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这种方法本身就是重要的改革。”

他表示,授权清单体现改革的担当。首批授权清单中40条授权事项,每条内容都很丰富。据统计,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到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这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据介绍,授权事项分批推出滚动实施。在五年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深圳改革发展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滚动接续,压茬前行,蹄急而步稳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宁吉喆表示,方案已经明确深圳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央部门层面的牵头单位,将与其他部门和广东省、深圳市一起,共同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他表示,将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压实压细每一项改革的责任。提出时间表、路线图,做好跟踪调度,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原则上,首批授权事项在2022年以前应全部落地。比如,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将作为先手棋纳入今年工作重点任务,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外,优化实施路径。对于实施顺利、效果明显的措施,要加快推进,尽早实现早期收获。达到预期效果的,及时总结提炼,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要建立健全改革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实行包容审慎的改革风险分类分级管控机制,根据风险程度,分别采取相应调整措施。(记者 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