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即将于8月10日出版的2020年第32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记者徐欧露采写的文章《数据孤岛开锁钥匙在哪里》。摘要如下:
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加快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但自然人信息核实、电子就读证明等看似并不难的数据服务,在很多地方远未实现。
记者调研中了解到,政务数据共享难在纵横贯通。
纵向数据难“回家”。国家层面数据平台的数据统计需省市县层层上报,但数据上行容易,下行难。
横向数据难“串门”。据了解,尽管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7年已上线,助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但平台只起通道作用,不具备数据统筹权,共享决定权仍在数据拥有方。而作为主要数据拥有方,地方政府、垂管系统的数据保护惯性依然存在。
横向数据难“串门”的主要表现有三:
其一,进来可以出去难。一些涉自然人的关键信息,是共享需求极大的政务数据,公积金办理、不动产登记、入学等众多基础民生服务均需提供。但目前这些数据原则上不能出“专网”,“只准进不准出”。
其二,服务可以准确难。对于有迫切需求的基础数据,一些部门可以提供信息服务,但反馈仅限于“是”或“否”。“核实一个人的姓名,得到的反馈是‘否’。哪里错了?不知道。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曾用名还是假名。”某部门负责数据汇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即使是“是”或“否”,服务也有限量。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其所在部门每天只有5000个申请额,实际需求却在3万个至6万个。“政务办事大厅群众排队办事,但可能下午3点查询额度就用完了。后面的人只能下次再来。”该工作人员说。
其三,准确可以无偿难。一些部门可以提供比“是”或“否”更准确的数据核验服务,却以各种方式额外收取费用,每次几毛到几元不等。前述工作人员坦言:“数据需求部门财政根本没办法支付这个钱。”
影响政务数据共享的原因大致有三:
不愿共享。信息资源专享的权属观念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造成信息资源部门化、部门信息资源利益化。
不能共享。目前,我国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处理技术、应用平台各异,数据库接口缺少互通。“国家已经出台部分大数据标准规范,但各地落地实际效果仍有待提高。”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教授向宏说。
不敢共享。据了解,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及信息共享的责任主体等,一直没有从制度层面予以明确,很多部门出于担忧数据安全风险不敢共享数据。
专家指出,更好地开发利用数据有赖于体制机制的完善。
从技术层面看,向宏建议加快完善我国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已有大数据标准规范更好落地。
从体制建设层面看,多位受访专家建议设立国家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推进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融合应用、流通交易、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工作,并对地方大数据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指导。
此外,多位受访专家呼吁研究起草数据法,为大数据确权,并从法律上规范大数据的共享、开放、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