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王宇杰 通讯员 张晓)7月30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孙某某等11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人指控,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多次在潜江市高石碑镇、王场镇、积玉口镇、运粮湖管理区、杨市办事处、渔洋镇,荆门市沙洋县等地,组织他人以摇骰子押单双的形式聚众赌博,每场抽头渔利少则约1万元、多则2万元以上,总计非法获利约100万元。被告人孙某某作为赌场组织者,邀约被告人赵某、杨某某、董某某、李某某、胡某某、陈某某、姚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作为赌场工作人员,通过打“杠子钱”抽头渔利。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赵某、杨某某、董某某、李某某、贺某、郭某某、王某某、彭某、胡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庭审过程持续3个小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本案将于近期择期进行宣判。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歪风不仅败坏自身道德品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更会酿成大量悲剧。广大人民群众应清醒认识赌博的危害,树立守法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抵制赌博活动,切莫以身试法,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