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王宇杰 通讯员 王柳 龚生俭)7月22日,市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等12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为给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近年来,市检察院秉承“惩治、保护、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潜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交流互动,增加企业认同感
要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就要主动上门“问计问策”,“专属定制”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近年来,市检察院建立由院领导带队主动上门走访的工作模式,共走访企业500余次,相关职能部门300余次,召开座谈会200余次,并积极向企业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开展普法宣讲。同时,认真听取企业在法治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在常态化的走访交流中,企业不仅能感受到司法的威严,更能体会到司法的温度,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逐步提升。
市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生产废料污染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中,不是简单“一诉了之”,而是积极助力企业绿色发展,联合主管部门促使该公司投资300万元升级工艺,实现节能减排、循环利用。
在复工复产期间,市检察院组成法治宣讲团分别到潜江市各工业园区进行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宣讲目前保护民营企业、保障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并就企业提出的劳务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并与企业建立长期联络机制,在相关问题上提供法律服务。
严厉打击犯罪,增加企业安全感
孙某某等12人在武汉、鄂州等地存储欲销售的假冒“白云边”等酒类注册商标标识112万余件,销售上述假冒商标标识3.5万件,并被查获灌装的“白云边”“茅台”等品牌假酒1200余瓶。由于本案案情复杂,且横跨多个地区,涉案人员多,调查取证难,市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成立办案组重点办理,最终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该案的办理既有效保护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净化食品销售市场,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又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食品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做企业就怕那些经常跑来敲诈勒索、影响生产秩序的‘地头蛇’,现在基本没有这种情况了。”在走访企业时,某企业负责人对检察官说。自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注重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55人,起诉194人。
优化办案方式,增加企业自由度
“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市检察院严把政策和法律界限,从严区分“罪”与“非罪”,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对企业管理人员采用强制措施,让企业发展的自由度更高。
“如果没有这2次机会,企业就要垮了……今后坚决依法依规经营。”在市检察院依法对我市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某骗取贷款案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郭某对办案检察官说道。
骗取贷款案发后,郭某主动投案,被批准逮捕。公司的几个建设项目正在同步推进,他通过辩护律师向市检察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2019年8月,市检察院组织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和人民监督员召开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会议,对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进行审查。“依法办案是底线,底线不可逾越。但不能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检察官如实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调查情况,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郭某变更强制措施。
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再次“急刹车”。该院及时审查全部案件事实,发现该企业已还清1000万元贷款及利息,综合该案相关情节,今年6月,该院依法对涉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让企业发展安全、自由、有活力,助推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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