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提高办案效率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何娅茜)近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实行轻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集中起诉14起认罪认罚案件,潜江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这批案件集中审理。

14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开庭到庭审结束,平均每起案件审理用时不足8分钟, 14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均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在坚持公正、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这样“多、快、好、省”的结果正逐渐成为常态,充分节省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办案质效。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1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义务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1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值班律师在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情形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实行轻刑案件集中起诉,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

庭审中,14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减少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当庭宣判,14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2019年以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和部署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的适用,与市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沟通协调,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探索建全相关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制度,在检察机关由专人审查起诉该类案件,在法院由专人进行审判,推进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兼顾效率公正,将“集中审”工作机制与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相结合,促进公诉案件的快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多赢、共赢。

据统计,仅2020年6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适用速裁程序对30件认罪认罚案件提起公诉,6月出庭支持公诉案件53件,法院采纳速裁程序审理36件,速裁程序适用率为6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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