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条例》12日在香港正式刊宪生效

新华社香港6月12日电(记者丁梓懿)香港特区政府12日宣布,《国歌条例》当日正式刊宪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这次立法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市民大众能尊重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国歌,并就奏唱国歌的标准、礼仪和场合提供指引。至于法例所定的罚则只是为防止和惩治一些不当使用或存心侮辱国歌的行为。只要市民大众没有不当使用国歌或进行公开、故意及有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无须担心误坠法网。

发言人说,特区政府会做好国歌宣传教育工作,已设立专页让市民了解《国歌条例》内容。政府还会推出宣传片,在社交网络平台、政府网页和电子传媒播放。教育局也会更新教学资源,让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并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特区立法会于2019年1月和2020年5月分别完成《国歌条例草案》首读、二读程序,并于6月4日三读通过该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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