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佳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是城管执法部门的责任

潜江新闻网消息:为了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筑牢全市人民城市安全防护屏障,全力打造优美宜居城市环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十大专项”综合整治,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来看,“十大专项”综合整治显然都是造福于民的民生工作、民生工程,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必要之举。这十大专项整治为:出店占道经营整治、倾倒建筑垃圾整治、城区乱排乱放整治、车辆乱停乱靠整治、户外广告整治、违法抢建偷建整治、城市靓化提升整治、公共设施提升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文明提升整治。毫无疑问,这里所列的十项内容都是事涉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性内容、关键性环节,有些问题还是多年来难以彻底根治的城市顽疾。比如出店占道经营、城区乱排乱放、违法抢建偷建等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关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有限、执法手段薄弱,使得这样一些城市顽疾治理一阵好一阵,稍有放松又死灰复燃。

因此,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对一些长期难以有效化解的问题还需要广大市民的主动参与,积极行动,要知道,打造一座文明之城、卫生之城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责任。

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所列的“十大专项”综合整治项目中,就有很多项目和内容与我们每一个市民的自觉行动息息相关。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随意占道经营,不要只图一时方便而乱停乱靠,不要心存侥幸而顶风违建,不要不顾公共场所的文明而乱扔垃圾、高声喧哗……其实,这些不文明行为是每一位市民应该主动摒弃的,不需要执法者来管理和惩处,不需要在有关部门的劝说和监督下才去规范自己的个人行为。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仅是城管执法部门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公众的责任。光靠城管执法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部门、各阶层的特殊作用,从而形成整治的整体合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本网特约网评员 易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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