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95%的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胡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事关教育公平的国家战略。记者19日从教育部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2767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比达95.32%。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19日的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海南、辽宁、陕西、黑龙江、重庆、云南、河北7个省份、69个县(市、区)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整体通过了国家认定,占71.9%,累计276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

田祖荫介绍,督查发现,各地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遍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实巩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补充交流力度切实加大,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保障。据不完全统计,69个县(市、区)近年累计投入345亿元,新建义务教育学校307所,改扩建学校近3919所,新增学位39万个,新补充教师3万人,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6000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动态的,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不是终点,已经认定的县(市、区),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防止出现反弹。”田祖荫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监测复查制度,每年都对所有已经通过认定的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动态掌握情况,对监测复查发现滑坡的,通过约谈方式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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