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肖书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湖北武汉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要求,4月14日,市总工会、市扶贫办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动员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工会力量。
通知明确,全市基层工会在继续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统一在5月31日前组织购买我市农村农副产品,或以爱心消费扶贫券(包括电商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职工)购买农村农副产品。也可以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统一组织购买秭归县、巴东县、宣恩县等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照《工会法》规定,申请行政给予补助。
据悉,市总工会将统筹整合16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一线企业职工、工会工作优秀单位、劳模工匠、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率先投入到爱心消费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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