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申铖、高敬)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0日表示,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将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陈金甫是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表示,减征期限将从2月份开始,最长不超过5个月。初步匡算,此项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助于支持企业复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措施。”陈金甫说,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为13000多亿元,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基金运行有支撑,长期平衡有基础,减征措施对基金影响不会很大,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王优玲、申铖)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0日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此外,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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