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所有学校延期开学

通       告

(17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市内所有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