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2月4日电(记者姚兵)云南省景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4日通报,景洪市景哈乡居民郦某某,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有武汉旅居史,返回景洪后出现咳嗽等症状,被卫生防疫机构采取隔离观察治疗,1月24日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郦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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