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言:公开庭审具有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意义

12月19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江辖区公开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

上述涉黑案件公开庭审,对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及被告人亲属均具有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意义。

公开庭审,营造了良好的司法公开氛围。旁听庭审的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各区镇处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既扩大了公开透明度,更充分彰显了相关部门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对黑恶势力不摧毁不放过的决心。

公开庭审,落实了以案释法制度。以案释法不仅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有力举措。通过现场旁听庭审,一方面可以直观、全面地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更加增强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公开庭审,凸显了很好的警示教育。通过旁听庭审这种身临其境的方式,让旁听者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案情,“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以及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更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舆论氛围和正确导向。

公开庭审,其中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意义是,最大限度地拓展了法治宣传覆盖面,让公众亲身感受法治氛围,有利于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助力平安法治潜江建设。(本网特约网评员 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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