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必拆!周潭村4栋违建别墅正在拆除中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林楚晗)“轰隆隆…”12月10日下午,记者在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周潭村农民集中安置建房项目现场看到,4栋违建别墅正在进行集中拆除,目前有2栋已经基本拆除完毕。

据了解,前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规划分局执法人员在周潭农民还建房项目建设巡查中发现,原本应为农民集中安置建房的党员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老年活动中心违规建成4栋别墅,分局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依法履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实地讲政策、摆事实、讲道理。终于,从12月7日开始,开发商自行对违法建筑进行自行拆除,此次自行拆除面积约为104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此次规劝拆除违法建筑充分体现了我市对于违法建设“零容忍”和“严查快办”的工作作风,对违法建设一视同仁、有违必查、违建必拆的决心和态度,对其他违建行为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违建排查行动,对违建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格将违建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保持控违高压态度,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拆除,确保公平公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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