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墙思思)12月3日19时许,潜江交警在红梅路技校门前附近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号牌为鄂N6TT**白色小型汽车行经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竟然是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的驾驶证早已被吊销,且取保候审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当即要求李某下车接受调查,没想到李某身上却是酒气熏天。
经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42.0mg/100ml。后经血检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6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再一次涉嫌危险驾驶罪。经了解,当晚6时许,李某和家人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一杯散装白酒和两瓶啤酒,心存侥幸酒后开车准备去雅乐居,不料经过红梅路技校门前时,又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
驾驶人李某此前于2019年8月12日,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东荆大道与红梅路交叉口被潜江交警查获,经鉴定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已被移送起诉,不久就要开庭了。
罔顾法律,不知悔改。目前,李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其两次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并案处理,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刑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