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墙思思)9月17日,笔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潜江交警日前在潜阳西路天发加油站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检查一辆号牌为鄂DS5***的面包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邱某涉嫌饮酒驾驶,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执勤民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竟意外发现,邱某于2015年3月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潜江交警支队处罚过,此次饮酒驾驶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在执法中,民警询问邱某是否知道“二次酒驾”的后果时,邱某竟天真地说:“大概和上次一样吧。”
目前,驾驶员邱某因“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天且两年内不得申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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