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将推广建设“以卡管车”物联网智能防盗系统

云上潜江报道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车、摩托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市综治办统一部署,按照“政府倡导、企业投资、群众受益”的思路和车主主动的原则,8月中旬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以卡管车”物联网智能防盗系统。

据悉,该系统是运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原理,在沿街道路、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和乡村主干道广泛部署物联网基站,同时在电动车、摩托车的特定部位安装防盗电子标签(防盗电子记载了车辆型号、车辆所有人等相关信息),以物联网、视频监控、智能化、卡口化、车辆识别等现代技术构建特定目标防控网,实时掌握车辆行驶轨迹。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车辆一旦被盗,系统将采集到的信息反馈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可通过智能手段追踪被盗车辆,实现快速追车破案,从而实现防范摩托车、电动车盗抢犯罪和交通管理双重管控功能。如果60天内没有追回被盗车辆,保险公司将视情况予以保险理赔。

目前,安装基站、制作号牌标识及电脑芯片等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8月中旬,园林和泰丰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可到泰丰派出所,园林派出所城东、城南、城西、城北警务队,潜阳中路邮政储蓄银行,交警支队一大队,联通公司,南门河游园(江汉路)共9个安装网点登记备案、安装防盗电子标签。其它乡镇车主于9月上旬起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安装网点登记备案、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电动车所有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摩托车所有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委托证明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无法证明来源合法的电动车、摩托车经公安机关查验核实之后,由车主本人签署《车辆来历承诺书》,保证车辆非非法所得车辆。

据了解,车主可以根据自身车辆情况选择相对应的参与方式,方式一为直接交现金方式,两轮电动车每套防盗设备收费120元(含电子标签、车牌、2年被盗保险40元、运营服务费);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每套收费200元(含电子标签、车牌、2年被盗保险100元、运营服务费)。车辆被盗报案后60天未能破案找回,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保险公司理赔。还可以以充话费的形式,两轮电动车车主在联通公司预存话费165元,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车主预存225元后,联通公司当即返还车主话费70元,以后连续23个月每月返还话费20元,合计返还车主话费530元。车辆被盗报案后60天未能破案找回,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保险公司理赔。赔付标准为:两轮电动车新车1200元/辆,旧车600元/辆;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新车2000元/辆,旧车1000元/辆。新旧车界定标准为购买1年内为新车(凭购车发票日期)。被盗保险两年期满后可续保(每年20元)。电子标签三年内非人为损坏的,由运营公司无偿更换;三年内属人为损坏或超过三年失效的,由车主向运营公司购买(40元)。

同时,为调动广大群众安装电动车、摩托车物联网防盗电子标签的积极性,市政府拔款100万元对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车主予以补贴奖励。对前3000辆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车辆,每台补贴80元;对前3001至10000辆,每台补贴40元;对前10001至30000辆,每台补贴20元。30000辆以后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车辆不予补贴。(来源:潜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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