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开展家用汽车4S店企业消费监督评议活动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王宇杰)8月8日,记者从潜江市消委开展家用汽车4S店企业消费监督评议活动动员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家用汽车品牌的监督作用,市消费者委员会拟于8月至10月,对全市范围内的家用汽车4S店企业开展消费监督评议活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议活动将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通过实地调查、网上调查(消费者登录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填写网络调查问卷)、电话调查等,对家用汽车销售及服务企业在价格收费、公平交易、诚实信用、争议解决、服务质量、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6个方面进行重点评议。

价格收费评议包括:价格收费是否确保消费者知情权;是否在店内完整公示商品及服务收费标准;是否透明按公示标准收费;是否依法向消费者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是否以合同格式条款提供清晰完整的消费项目清单等问题。

公平交易评议包括:是否以垄断地位或资源独占优势巧立名目加价提车;是否以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等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经营者义务;是否存在故意设置消费陷阱,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或服务等项目。

诚实信用评议包括:是否存在对车辆及零配件的质量、性能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否完整兑现其承诺的服务或赠品;是否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交付车辆是否与约定的一致;是否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的销售信息;是否告知消费者三包条款和有效期等。

争议解决评议包括:是否设立完善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投诉维权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对消费者的合法要求推诿敷衍或无理拒绝情况;工作人员是否积极处理消费纠纷等内容。

服务质量评议包括:是否存在无故拖延发货或拖延提供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售后服务粗暴、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汽车修理超过5日时,是否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是否出具合法有效的修理记录;是否存在夸大故障、过度维修的问题;是否出现承诺维修时限而超时的情况等。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评议包括:是否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是否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向其发送信息。

结合问卷调查中反映的问题,评议活动还将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律师、新闻记者等消费维权志愿者,组建消费体验调查组进行走访体验,对家用汽车消费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收集。

据了解,此项活动设评委会,成员单位由市级主流媒体,相关部门,消委分会组成,办公室设在消委秘书处。10月下旬要对评议正反方面进行查摆、汇总。对整改不力、漠视活动的4S店企业,予以媒体披露和批评,对在评议活动中表现优秀的4S店企业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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