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何普轶)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市社会救助局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达1.259亿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2563户、27074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637人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2018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7年的53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4188元/人·年(349元/人·月)提高到4836元/人·年(403元/人·月),增幅分别是6.7%、15.4%;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从2017年的1060元/人·月提高到1120元/人·月、7608元/人·年(634元/人·月)提高到9120元/人·年(760元/人·月),增幅分别是5.6%、19.9%。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标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提高城乡对象中的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标准从2017年的110元/月提高到115元/月、70元/月提高到85元/月,城乡低保突出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标准维持120元/月不变。
全市现有农村低保对象9087户、20706人,月人均补助水平231.59元,比2017年同期提高22.69元,增幅11%。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476户、6368人,月人均补助水平351.39元,比2017年同期提高31.92元,增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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