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爱民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开展讨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爱民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要加大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财产和扰乱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及妨碍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彭爱民介绍,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该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持续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在潜江经济开发区和王场镇设立检察服务站,提供“面对面”的贴心服务。围绕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案件,今年以来,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4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

此外,为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精细的检察服务,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认真总结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等工作的经验,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思路,重点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市场准入和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彭爱民认为,在依法办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多考虑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不能因为办案影响企业的发展。该院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司法办案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査封、扣押等措施,审慎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市检察院坚持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共走访企业113次,相关职能部门97次,召开座谈会94次,

彭爱民说:“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检察部门一直在路上。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行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来源:潜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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