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母亲河之名 直击首批“长江生态检察官”如何工作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的检察官们在长江岸线已被拆除的非法经营码头上讨论案情。新华网 韩梦霖 摄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四部办公室负责人李庆(后方)和同事在船上研究生态环境案件。新华网 韩梦霖 摄

新华网重庆10月19日电(韩梦霖)10月中旬,长江三峡即将进入红叶盛开的季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重庆检察院二分院”)的检察官助理冉孟勋早早地来到位于万州区二分院的办公室里,和他的同事们开始调阅案件材料。这座离长江干流近在咫尺的办公楼里,几乎所有人都感觉到背负的责任更大了。

这是因为今年9月13日,“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在重庆检察院二分院里悄然揭牌,也意味着重庆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的制度探索正式上路。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下辖万州、开州、奉节、巫山等九个区县,全部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担当上游责任,守护三峡库区天蓝地绿水净,更好地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

“长江生态系统是一个连续、有机的综合生态系统,因此司法保护也理应采取一种系统而立体的综合保护机制。”重庆检察院二分院检察长刘晴表示。“长江生态检察官”的设想就此浮出水面。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办理生态环保案件的检察官准备出发前往案件现场。新华网 韩梦霖 摄

今年8月22日,重庆检察院二分院正式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长江生态的工作意见》,确立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据此,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及辖区9个区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挂帅,担任本院长江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全面负责生态检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督促职责,有效整合生态资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构筑起加强长江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的一体化大格局。至此,长江上游有了一支专业的检察官队伍,对母亲河长江上游和三峡腹心生态,进行系统性的立体司法保护。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廖祥勇(左一)、检察四部办公室负责人李庆(右一)和同事在船上研究和讨论保护长江生态的检察案例。新华网 韩梦霖 摄

在二分院检察长刘晴看来,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驾护航。

以往涉及长江流域的环保案件,牵涉到农、林、水利、国土等诸多行业和部门,责权交叉情况较为普遍。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努力打破了这种条块分割。据了解,相关生态环保案件如涉及到行业主管部门,“长江生态检察官”将采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手段进行协调,实现综合立体的系统性司法监督和保护。

在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一个叫做黄牛孔的地方,地上还残留着一些抓斗、传送带等港口装卸设施。重庆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四部办公室负责人李庆介绍,就在半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到了晚上就非常“热闹”的非法码头。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四部主任李庆(右一)在生态环保案件相关现场查阅资料。新华网 韩梦霖 摄

原来,自2012年以来,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区某有限公司,先后分别租赁了黄牛孔一带的土地作为货物堆场,两公司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长期在夜间利用租赁的陆域部分所对应的相关水域非法从事装卸经营活动,通过添置、租赁港口装卸设施设备,主要从事砂石、河砂堆存、转运和销售业务。

2018年4月,万州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有一非法码头长期作业。5月24日,该院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黄牛孔码头设备齐全,有岸吊、起重机、抓斗、传送带、叉车、泵船、浮吊船,有3辆卡车在装运沙子,非法码头处于经营状态。

在案发现场可以看到,这个非法码头的安全隐患比较突出:距离万州长江大桥很近,码头泵船、浮吊船的停靠位置和长江大桥桥墩位置非常近;堆料场的进出口距离高速路口、公路交汇处也很近,且车流量大;堆料场边缘和和长江岸线笔直,上下高度约10米左右,枯水季节有20多米。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工作人员在查看对长江水质造成破坏的非法经营码头拆除情况。新华网 韩梦霖 摄

“非法码头作业过程中货物、杂物、船船废料、生活垃圾抛撒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水质造成污染不说,修建了大量非法建筑,破坏了江岸原有的植被和库岸线的稳定,对消落带的破坏尤为明显。” 二分院检察四部主任李庆介绍。

按照有关规定,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负责万州辖区内的港口具体管理工作,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活动中,未将上述两处非法码头列入取缔范围,且至检察院介入时尚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非法作业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万州区港口港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分组逐条落实检察建议。目前,经过整治,两家公司已经停止了码头装卸作业,清除了场地内砂石库存,拆除了相关设施设备及从事非法运营的构筑物、建筑物,长江岸线的一处生态环保隐患迅速得到清除。

在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检察官在办理环保刑事案件时兼顾审查行政违法线索、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后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察官在办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时兼顾审查刑事犯罪线索,发现后移送刑检部门处理,在系统内部横向形成打击合力,节约司法成本,使生态检察领域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形成良性互动。

为了加大办案力度,重庆检察院二分院还成立了专门的“长江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加强办案力度,促进严格执法。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辖区两级院成立10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案团队,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效率。 目前,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已经确定9名长江生态检察官,9个区县检察院已经组建自己的专业团队,辖区共有32名生态检察官。下一步,该院还将组建专门的长江生态检察官人才库。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的检察官助理冉孟勋(左一)和同事在办公室研究案情。新华网 韩梦霖 摄

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工作人员在查看对长江水质造成破坏的非法经营码头拆除情况,现场还残留了码头运送货物所使用的传送带。新华网 韩梦霖 摄

图为万州区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黄牛孔地带非法经营码头拆除前后对比图,上图为拆除前,下图为拆除后。新华网 发(重庆检察院二分院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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