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潜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记者来到王场镇红桥村,村头崭新笔直的道路旁,该村党支部书记万元成正在组织人手对道路两旁的环境进行整治。

“我们让村民参与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并从集体经济收益里面,跟大家按劳计酬,向村民支付相应报酬。”万元成告诉记者,得益于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强力推进,他们取消了以前的一些价格低、时间长等不合理不规范的合同,并通过重新公开招投标,从而使集体资产资源的价值得到了应有的体现。

通过清产核资,该村一方面摸清了家底,另一方面明晰了产权归属关系。据悉,红桥村清产核资前的总资产是328.79万元,清产核资后,总资产为344.34万元。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存在着归属不清晰、权能不完整、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如何盘活农村现有资产,保护好农村集体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成为了我市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瓶颈。

今年以来,我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改革活力,以新理念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只有摸清了家底,让村村都有本明白账,才能够更好的整合资源,谋求发展。”市经管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副科长周厚福说道。

泰丰办事处南荷村是我市最早开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该村党支部书记彭圣利介绍,南荷村属于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经过反复讨论,他们采取静态管理办法,坚持“增人不增、减人不减”的原则,以1982年联产承包户的分田人口为基本人口,确认287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进行了人员配股。

“我们家有六口人,每人每年分红2400元钱,这算下来就是1万多元,往后还有所增加。村子发展得越快越好,我们能领到的钱就越多,大家都愿意融入南荷村这个大集体,出工出力。”村民杨明新感叹道。

通过改革,南荷村改变了过去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局面,资源化作“资产”,资金变成“股金”,村民也纷纷变身“股东”,成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通过清人分类,认定成员身份,让成员参与到集体资产管理的活动中,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成果,从而使成员有更多的获得感。”市经管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科科长袁在静说道。

2018年6月,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纳入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为让试点改出成效、改出样板,我市始终坚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摆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先后出台了潜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措施。现如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在我市全面铺开。

市经管局副局长赵国成介绍:“目前,我们已全面进入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阶段,预计在9月底可以完成‘两清’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行资产量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量化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发放股权证书。后期我们会将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规范运作,发挥其作用,壮大集体经济。”(潜江日报记者 谢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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